Apexhone 想透徹

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

基本歸因謬誤

解釋別人的行為時看「他是什麼樣的人」,解釋自己的行為時看「我當時的處境」。

這個偏誤在做什麼

Lee Ross 1977 年命名此偏誤:當別人遲到,我們覺得「他不負責任」;自己遲到,我們覺得「今天很塞車」。同樣的行為、不同的解釋系統——對別人是性格論,對自己是情境論。 這個不對稱在組織、家庭、政治中製造大量無謂衝突。你以為某同事「就是這種人」,其實他可能正面對你不知道的處境;你判斷對手「不講理」,其實他面對的限制與你不同。對抗它最直接的方式:強迫自己把對別人的解釋,套到「如果是我在他位置,我會怎樣?」

日常的樣子

會議中同事插嘴,你心裡標他「沒禮貌」;同一場會議你也插嘴一次,你想的是「我有重點要補充」。

你正在踩進它的訊號

  • ·你描述別人的行為,用的是性格詞(他懶、他自私、他笨)。
  • ·你描述自己的同樣行為,用的是情境詞(今天太累、這次資訊不夠)。
  • ·你解釋別人時很快下結論,解釋自己時細節很多。
  • ·你不知道對方當下的具體處境就已經對他下了判決。

對抗它的具體動作

  1. 1對每個對別人的判斷,加一句:「他的處境可能是什麼?」
  2. 2逆換立場:如果是我做這件事,我會用什麼解釋?對他用同樣解釋。
  3. 3在下結論前主動詢問當事人的版本。
  4. 4對「他就是這種人」這類判斷天然懷疑——人的行為對情境敏感得多。

用這些框架對抗它